时间:2021-05-08
自己做点小程序的时候发现在一个标签中的不同两个类给同一属性设定了不同值的时候,最终属性取值的特点:
上面这句话有够拗口的,用例子说明一切吧。
csstest.html:
复制代码代码如下:
<!DOCTYPE HTML>
<html>
<head>
<title>CSStest</title>
<link rel="stylesheet" href="1.css" />
<link rel="stylesheet" href="2.css" />
</head>
<body>
<!-- 类 a b c d 在1.css中,类 e 在2.css中 -->
<p class="a b">aaaaaaa</p>
<p class="b a">bbbbbbb</p>
<p class="c e">ccccccc</p>
<p class="e c">ddddddd</p>
<p class="d e">eeeeeee</p>
<p class="e d">fffffff</p>
</body>
</html>
1.css
复制代码代码如下:
.a{
cursor: pointer;
font-size: 1em;
}
.b{
cursor: move;
font-size: 2em;
}
.c{
cursor: crosshair;
font-size: 3em;
}
.d{
cursor: help;
font-size: 4em !important;
}
2.css
复制代码代码如下:
.e{
cursor: progress;
font-size: 5em;
}
最后在浏览器审查元素的时候发现:
1、第一第二段落中,鼠标样式都为move,字体大小都为2em,仅类b发挥了作用。
则说明:无论在标签中class属性里类的顺序如何,最终相同的属性值取css文件中声明位置最后的那个。
2、第三第四段落中,鼠标样式都为progress,字体大小都5em,仅类e发挥了作用,而在加载html页面的时候,先加载1.css,再加载2.css。
则说明:无论在标签中class属性里类的顺序如何,最终相同的属性值取最后加载的css文件中声明位置最后的那个。
3、第五第六段落中,鼠标样式都为progress,字体大小都4em,类e起效,类d由于设定了!important,也起效。
则说明:设定了!important的值会优先被选取。
后来我又测试了一下,把e中的font-size也加上!important之后,字体大小会变为5em,则对于都设定了!important的属性值来说,遵循上面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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