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泛型继承原理与用法详解

时间:2021-05-19

本文实例讲述了Java泛型继承原理与用法。分享给大家供大家参考,具体如下:

一 点睛

当创建了带泛型声明的接口、父类之后,可以为该接口创建实现类,或从该父类来派生子类,但值得指出的是,当使用这些接口、父类时不能再包含类型形参。

如果使用泛型类时没有传入实际的类型参数,Java编译器可能发出警告:使用了未经检查或不安全的操作——这就是泛型检查的警告。

二 实战——传入实际的类型参数

public class A1 extends Apple<String> { // 正确重写了父类的方法,返回值 // 与父类Apple<String>的返回值完全相同 public String getInfo() { return "子类" + super.getInfo(); } }

三 实战——没传入实际的类型参数

public class A2 extends Apple { // 重写父类的方法 public String getInfo() { // super.getInfo()方法返回值是Object类型, // 所以加toString()才返回String类型 return super.getInfo().toString(); }}

四 并不存在泛型类

1 点睛

虽然可以把ArrayList<String>类当成ArrayList的子类,事实上ArrayList<String>类也确实是一种特殊的ArrayList类,这个ArrayList<String>对象只能添加String对象作为集合元素。但实际上,系统并没有为ArrayList<String>生成新的class文件,而且也不会把ArrayList<String>当成新类来处理。

实际上,泛型对其所有可能的类型参数,都具有同样的行为,从而可以把相同的类被当成许多不同的类来处理。与此完全一致的是,类的静态变量和方法也在所有的实例间共享,所以在静态方法、静态初始化、或者静态变量的声明和初始化中不允许使用类型形参。

系统中并不会真正生成泛型类,所以instanceof运算符后不能使用泛型类。

2 实战

public class R<T>{ // 下面代码错误,不能在静态变量声明中使用类型形参// static T info; T age; public void foo(T msg){} // 下面代码错误,不能在静态方法声明中使用类型形参// public static void bar(T 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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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本文所述对大家java程序设计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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