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造成巨大销售声誉损失 法官驳回苹果要求禁售三星请求

时间:2021-05-23

  早前,根据陪审团的裁决,三星侵犯了苹果的3项专利,应赔偿苹果1.2亿美元。不过,美国圣何塞地区法官高兰惠拒绝了苹果禁止三星销售与这些专利侵权相关的智能手机的要求。高兰惠表示,尽管三星存在专利侵权行为,但苹果作为创新者的声誉“仍然非常稳固”。她表示:“苹果并未证明,如果没有禁令,该公司作为创新者的声誉或商誉将遭到不可修复的损害。”三星在一份公告中表示,欢迎法庭的这一判决。

  今年五月, 苹果赢得和三星的第二轮专利官司, 同时要求在美国禁售三星侵犯滑动解锁, 点击号码即拨出, 自动完成, 同步数据, 统一搜索 (unified search) 其中三项设计专利的相关设备. 不幸的是, 这一要求被高兰惠法官驳回。

  法庭的理由是, 苹果没有足够证据, 显示三星侵权对自己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 例如销量严重下滑, 或者名誉受损. 苹果也没有充分说明, 自己已经遭受到的损失, 和三星侵权行为之间的逻辑联系. 苹果还没有证明, 消费者购买侵权产品时候, 涉案专利发明影响消费者的决策。

  露西·高法官做出如下判决:
  苹果公司没有明确指出任何销售损失或声誉损害。此外,苹果也没有表明因为三星侵犯了苹果的专利而受到 任何这些所谓的危害。联邦巡回法院已告诫,原告必须证明其所谓的损害(包括声誉损失),并举出与侵权之间有因果关系的问题具体。苹果并没有表明,专利发明 带动消费者对侵权产品的需求。
  陪审团曾于5月做出决定三星产品侵犯苹果的专利,苹果应获得1.196亿美元的赔偿金。苹果也被判决侵犯三星的一项专利,需支付15.8万美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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