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4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规定
第二条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第四条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第九条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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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登记的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向国家版权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 二、进入版权登记程序: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
上海地区登记版权可选择自行到上海版权局登记或者委托版权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登记版权的流程: 首先提交作品,然后上交版权委托书,接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
另外,版权登记是要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版权登记申请,通过审查后发登记证书。如果个人觉得去版权中心提交申请比较麻烦,也可以找版权代理机构,作为你的委托申请人
文字作品版权申请的方法是: 1、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向国家版权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 2、进入版权登记程序,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
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流程:六、版权登记审查 在正式受理后,版权局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标准审查,查看申请是否有问题或者是否是作者本人申请的。 七、下发版权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