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法中关于抄袭是怎样认定的

时间:2021-05-24

  抄袭,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剽窃(抄袭)一般来说应当遵循两个标准:

  其一,被剽窃(抄袭)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其二,剽窃(抄袭)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另外,抄袭可分为两种形式:

  低级抄袭: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

  高级抄袭: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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