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视为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

时间:2021-05-24

  如不视为专利侵权的,先用权人的实施,专利法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权。先用权的成立条件是:

  (1)实施行为人在他人取得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2)实施行为人所实施的发明创造,或者是行为人自行研究开发或者设计出来的,或者是通过合法的受让方式取得的。

  (3)在他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取得专利权之后,实施行为人只能在原有范围内制造或者使用。

  还有就是专利权的用尽,专利权人自己制造、进口或者许可他人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任何人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或者授权,不构成侵权。所以既然是许可的了那就无所谓的侵权事件。

  此外还有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而使用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不构成专利侵权。目标上不以专利赚取经济利益的基本上可以说侵权,当然也不是全部;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况还有很多,例如专利过期为社会所有的情况,专利许可转让都是不侵权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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