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商标转让流程

时间:2021-05-24

  第一步,购买方挑选好中意的商标,由客服查询确定好商标法律状态,与买卖双方沟通好成交价格;

  第二步,签定《委托购买商标协议书》,购买方提供商标受让人主体资格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加年检有效的个体户执照复印件;公司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三步,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并在转让申请书以及过户所需要的全套文件上签字盖章;

  第四步,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书》原件,以及转让过户所需的全套材料;

  第五步,我司将《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传真或扫描给买方确认无误后,买方2日内付清余款,我司将《商标注册证》、《商标转让声明公证》、《商标使用授权书》原件及转让过户所需文件快递给买方盖章或签字,购买方收到前述文件时即拥有所购商标“独占使用权”;

  第六步,我司收到受让方盖章或签字的转让过户文件,即时向国家商标局上报转让过户申请材料;

  第七步,国家商标局收文后在40-60天左右同时向转、受双方下发《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此时自己就可以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到商标转让流程;

  第八步,10个月左右商标局进入实质审查,发布核准转让公告,公告完1个月内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核准转让后与我司所签定的《委托购买商标协议书》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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