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专利权转让

时间:2021-05-24

  首先,进行专利权转让时,转让双方应当签订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属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其次,转让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然后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专利申请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再次,对于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只向专利申请的权利人出具。

  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提交相应的文件,大致包括:(一)申请人或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二)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申请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需要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另外,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证明还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

  最后,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原则上是自由的,但是必须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规定包括:(一)专利申请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必须经全体权利人同意;(二)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等。

  另外,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发明创造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停止实施。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后,转让方不能再就同一发明创造自己提出专利申请,也无权再将该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第三人;在受让方的专利申请被驳回之前转让方不得将该发明创造用于营利性的生产活动,但以非营利为目的的善意使用,不受限制,如利用该发明创造为科学研究和实验服务;受让方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被驳回的,无权要求转让方返还价款,但转让方侵害他人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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