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想要享受这个权利,首先就要办理软件著作权,那么软件著作权办理流程有哪些呢?
一.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录,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在线打印。
二.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登记申请文件。
三.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四.审查
经审查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五.获得登记证书
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我中心网站,查阅软件着作权登记公告。北京地区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可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在该软件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到我中心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联系地址是外地的,我中心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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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1、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1、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一)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1、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转让、承受、质押、著作权人名称变更的,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合同当事人办理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