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变更和商标转让区别

时间:2021-05-24

  商标转让不同,商标转让是权利人根据自己意愿,按照法定程序转让自己享有的注册商标权给他人。商标转让是在不同主体之间发生的商标权利转移,存在法定的权利分界时间,受让人自商标转让核准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权利人主体个数:变更是一个主体信息变更,而转让是两个主体之间权利转移。

  二者程序不同

  商标变更需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还需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变更是由商标注册人一方提出,当商标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受理通知书发送给商标注册人。

  而且在变更时,需要将商标注册人的全部注册商标一起变更,没有一起变更的,商标局会通知限期改正,期满不该,就当作你放弃变更,会书面通知。

  商标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在这个过程中,商标转让申请是由双方共同提出,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也是向连两者同时发出。

  《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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