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流程

时间:2021-05-24

  1、书式审查

  书式审查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文件是否齐备、书式适用是否正确、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规范、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等。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变更证明文件内容应该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相符,即,变更证明文件的变更前名义与申请书填写的变更前名义相符,变更证明文件的变更后名义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相符。

  2、实质审查

  变更申请在书式审查合格并按规定交纳了商标规费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书填写的变更前名义与商标局档案登记的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是否相符,变更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变更的商标或申请是否为有效注册商标或有效申请、在先是否被司法机关查封或办理了质押登记等。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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