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优先权书面申明怎么写

时间:2021-05-24

  一、商标注册优先权书面申明怎么写

  书面声明以填写申请书上相应的项目为准,即:初次申请国、申请日期、申请号等,填写内容应当使用中文,不应使用国别英文缩写,对于香港、台湾地区应使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申请日期应以“×年×月×日”格式填写。一些代理机构作为提示之用,习惯在申请书上加盖一“优先权”字样章戳,此章不应与商标局优先权确权章相同或相似,同时也不应盖在书面声明填写项目处。

  二、第一申请的副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使用中文,外文书件应当附中文译本。因此,申请人提交的第一次申请的副本应当翻译为中文,尤其应明确译出以下几项内容:

  1、申请日期

  2、申请号

  3、初次申请国

  4、商标

  5、申请类别及商品/服务(由于各国分类方法不同造成的类别不同,应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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