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4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使用权,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
四.使用许可和获酬权,即许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五.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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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即指未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著作权人一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指的是软件著作权人的协商不一致的时候,任何的著作权人都可以在不损害其他的著作权人的利益的前提之下去申请登记,但是应该注明其他的著作权人。
版权登记的类型是依据著作自身的表现形式来分类,主要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著作权两类。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作品著作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 (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