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代理

参加政府部门招投标对公司资质等有什么要求?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按行政区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认定的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在认定后的15日内通报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和有关部门。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震设施及办公条件;(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二、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当具备的条件:(一)、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8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二)、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三)、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三、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还应当具备的条件:(一)、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3亿元以上;(二)、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建筑工程开标费用中的公证费 专家评审费 交易费应该由甲方还是乙方交纳?还是按比例共同承担?

一、建筑工程开标费用中的公证费 专家评审费 应该由甲方(招标人)承担。理由如下: 按照《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规定》第三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 第十二条 第一项 建设管理费包括了: 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等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咨询费也就包括专家评审咨询费。 二、建设工程交易费一般是招标人和中标人各承担50%,由各省规定,应按当地规定执行,例如: 山东省 鲁价费发[2001]243号 第一条 交易服务费规定 各类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标投标(含直接发包)交易服务费,以招标项目中标价为基数按下列标准计收,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单位缴纳50%,中标单位缴纳50%。 陕西省 陕价费调发[2004]40号 第二条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规定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每宗招标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础实行定额收费,由工程项目招标方和中标方各承担50%。

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需要做什么

您好,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也就是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将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自行建立招标组织或招标代理机构;划分施工标段、确定合同类型;发布招标公告(及预审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编制标底或确定投标控制价;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分析评价资格预审材料,确定资格预审合格者,通知资格预审结果;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议,进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遗;接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保函);组织开标会议;投标文件初评,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澄清资料(必要时),编写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退回未中标者的投标保函),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施工合同。以上就是招标人,也就是建设单位在招投标活动中从招标准备到授标的所有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话,博晓经纬乐意为您解惑。

政府投资项目是不是必须采用招标代理

  政府投资项目没有明确要求对招标机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在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招标代理属于服务采购,如估算价格在50万元以上,须进行招标。但适用不招标或邀请招标条款的,可按照规定执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服务强制要求公开招标并不常见。

招标代理档案归档应该怎么做?

我的现在就在弄,我暂时订的目录是这样的,还在修改中,你可以按照你们公司的情况来修改招标资料归档目录一、代理委托合同二、招标公告三、招标公告回执四、投标单位签到表五、资格审查表六、资格审查表七、评标原则八、定标原则九、评标注意事项十、评标专家守则十一、 开标记录表十二、 评标委员会及监标人十三、 专家评分表、统计表、汇总表、评审意见十四、 评标报告十五、 中标公示十六、 定标通知十七、 中标通知书十八、 评价意见表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合同、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都按项目分门别类存档

什么是乙级招标代理资质?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哪些工程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业务,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国生教育】  (1)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  按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甲级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从事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预备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按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从事国际招标业务应当取得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的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预乙级。  甲级国际招标机构从事国际招标业务不受委托金额限制;乙级国际招标机构可以从事一次性委托金额在4000万美元以下的国际招标业务;预乙级国际招标机构可以从事一次性委托金额在2000万美元以下的国际招标业务。  (4) 政府采购招标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取得甲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代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5) 代理与招标相关的业务  大部分招标代理机构都利用自身的优势,按规定申报批准具有多种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因此除了承担招标代理业务以外,还可以依法开展与其资格条件相应的有关代理业务,如工程造价、工程咨询、项目代建、项目管理、进出口代理、拍卖等方面的业务。因此,一个综合性的招标代理机构,往往形成以招标代理业务为主,多种业务共同发展的经营模式。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时,应当向其提供招标所需要的哪些有关资料

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时,应当向其提供招标所需要有关资料:1)立项批复文件2)有可研报告的还需提供招标实施方案批复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5)报建表6)图纸审查报告7)投资计划审查意见、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受招标人委托代为组织招标活动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中国是从80年代初开始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代理机构的,最初主要是利用世界贷款进行的项目招标。由于一些项目单位对招标投标知之甚少,缺乏专门人才和技能,一批专门从事招标业务的机构产生了。1984年成立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公司(后改为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是中国第一家招标代理机构。3、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分为两个层次:1)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按照管理权限划分,分别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认定的办法应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应单独制定具体办法。2)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包括货物采购及服务等的招标代理业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资格认定的,其代理资格的认定由国务院规定的主管部门认定。这主要是考虑其他招标代理业务范围较广,情况比较复杂,不宜统一在法律中规定,因此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招标代理合同中招标服务费收取写为由甲方或中标人支付,合法吗

不合法!招标代理合同中的招标服务费由谁来支付必须明确,不能有歧义或选择,否则,有可能导致招标代理公司既从甲方收取,同时也从中标人收取的违法行为!该合同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叫做“价格条款约定不明”,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的有关规定主要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布),2003年和2011年,国家发改委分别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两个文件对该办法进行了补充和修改。明确了招标代理费可以由招标人支付,也可以由中标人支付,但是必须有明确约定!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废止了吗

官方有文件明确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 】(2016年1月1日):附件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032件)》: 513.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站需求填写

采购需求填写

采购需求

采购产品: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补充说明:
* 验证码: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