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建管委的全称

 建管委全称是建设管理委员会  主要职能是:  一组织协调区内城市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参与并组织协调重点地域、住宅小区和重点工程项目规划方案的研制和报批,负责协调区内土地出让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二负责全区建设计划的编制、审批、上报、下达及日常统计;综合协调区内危陋房屋改造工作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  三负责区内住宅配套管理。  四负责区内建筑企业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  五负责检查监督建筑工程质量。  六负责全区拆迁安置管理和市区政府的重点工程拆迁工作。  七负责全区节水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九指导和协调供热管理工作。  十指导和组织城建口规范化窗口服务,推动建口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指导和协调城建归口单位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建局全称是城乡建设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制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其实施。  2.负责全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和城建大中型建设基础上的规划审查和组织实施;负责建设翻建指标的管理。  3.负责参与城区重要规划工作的管理、审查和协调;指导监督我区规划的实施;从宏观管理上,对重大规划审批基础上进行审定;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4.直接组织我区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工期和质量。  5.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建设标准定额,并制定本区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制定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招投标法规;管理和监督有关设计、施工的招投标活动;综合管理工程的监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6.指导商品住宅建设;指导全区持续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7.主持我区重点工程的规划和初步设计,扩初设计的审查,掌握工程进展情况,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组织重点工程竣工验收。  8.负责制定城区近期和长远的绿化规划,组织实施城区的绿化建设和与日常的绿化管理。对辽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区属及驻区单位的绿化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评比等项工作。组织开展全地区的全民义务植树的任务,检查验收完成全民义务植树任务的情况。  9.负责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好本地区环境监测和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  10.负责城区道路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清运,公厕及垃圾排放沟的建设与管理。  11.负责城区道路、桥涵、排水沟、护路档土墙、人行路及市政设施、园林设施、环卫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12.负责全区集体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项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13.负责城区的森林防火、林内树木的扶育和管护。  14.负责宏伟区城市防汛工作,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防汛任务的完成,保证新开河大坝的安全渡汛。  15.负责缴纳全局职工的各项保险、公积金,制定劳动定编定员、审批工资奖金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16.负责局属建筑企业的行业领导,行使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  17.负责全局的法制建设,监督检查各项法规的贯彻执行。  18.负责对所属各单位党的组织、宣传、纪检、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工会、武装、保卫、共青团等项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颐馨湿地一号是五证齐全的房子吗

查询五证是否齐全的具体方法:第一,我们可以在官网上查询。有些城市已经开通了查询了五证的网站,购房者可以登录当地的网站查询开发商的五证。可以登录“X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查看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房产项目。第二,我们还可以去相关部门咨询。如果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时不出示,购房者可以要求其出示,开发企业有明示义务,作为消费者有知情权,也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第三,我们可以去银行询问一下关于“五证”的问题。不明就里的购房者有必要在掏钱之前向银行咨询一下。一个项目从置地、审批到开工等一系列环节中,银行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放贷的时候,对项目和开发商的审查还是比较严格的。如果项目有问题,银行这一关就过不去,所以奉劝广大的购房者,如果实在是心里没底,就跑一趟银行。买房时为保证个人合法权益一定要让房地产开发商与销售商提供“五证两书”的原件。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颁发、《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房管局颁发。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装修设计费取费标准

收费标准(仅做参考,要按实际情况来定):1、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2、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标准构配件图除外)、复用设计,按同类新设计项目的20%收费。3、进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参加规划调查、询价、报价、对外谈判等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没有制订具体收费标准的工作,可采用按直接生产人员工日计算收费的办法,收费标准为每工日85元。工日的计算可执行工日定额或由设计方和委托方根据任务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需要到外埠出差,工期在六十天以内的任务,其差旅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工程设计单位由于所承担任务的需要而出国时,除制装费由设计单位支付外,其他出国费用(包括外汇额度)均应由委托单位支付。4、本收费标准中考虑了各种影响设计工作量因素的调整系数,如果在同一项目中的两种以上因素同时存在,由该项目总的调整系数应为各单项调整系数小数点以后数字之和再加1,但总的调整系数最高值不得大于1.5。5、按实物或工日定额计取设计费的,凡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项目,其费额最高不得大于概算比例的1.5%。6、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了先进技术,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设计审查确认,可由上级主管审查部门决定,适当增加设计费,一般控制在设计费的10%以内。如果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应按合同规定扣减设计费。7、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百分之三十;施工图完成后付百分之五十。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费付清后,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本施工,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不应另收技术服务费和差旅费。8、本收费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其设计收费由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参照本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收费,可参照国外有关设计收费标准,由设计方和委托方共同协商确定。9、需要单独提出建筑设计方案的,特级、一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10%;二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6%;三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3%;四级以下(含四级)工程不另收建筑设计方案费。民用建筑工程等级表内“大型”一般系指一万平方米以上建筑;“中型”指三千~一万平方米的建筑;“小型”指三千平方米以下的建筑。10、本收费标准已包括相应一般的消防系统和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如有特殊要求时另议。对现有建筑物进行专门装饰设计时,根据装饰设计的复杂程度,按装饰费用的3-5%收费。11、本收费标准是以单项工程为基本单位,不包括煤气、取水、净化、污水处理、道路桥梁、锅炉房、加油站、变配电所、水泵房、冷却塔、烟囱等单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设计在内,其收费应分别按市政和其他行业的标准执行。12、仅做民用建筑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分阶段设计时,其工作量的比例为40%和60%。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的具体内容详细包括哪些?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硬质铺装、苗木种植、景观建筑、构筑、景观墙体、围墙、小品、微地形、水景、灯光、景观给排水、背景音乐、附属设施等内容的设计以及施工前期、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设计方应提供的资料:方案文本、扩初图、施工图、图纸及光盘,具体内容及数量不多说了。 我需要的正是设计方提交资料的具体内容,大体的我也知道,对我没用啊, 做个参考吧(1)方案设计文本说明(2)规划彩色平面图及小区总体鸟瞰。 (3)主要景观节点设计及节点效果图5张(要求能清淅向甲方展示设计意图,附景观总平面索引图)(4)主要景观节点剖面图、立面图 (5)景观、功能、交通、水体、空间等各类分析图 (6)主要植物布置图 (7)户外家具选型图 (8)室外灯具选型图 (9)主要微地形、坡地的平面位置及竖向设计图等等

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和验收标准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总则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二、术语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12、抽样方法: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13、计数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第一个体有某和属性或计算第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14、计量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15、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16、返修: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17、返工: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们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三、基本规定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项目内容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质量责任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5施工图审查情况 6地质勘察资料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8施工技术标准 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 11现场设备存放与管理 12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2、建筑工程应按下例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A、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就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B、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C、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A、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B、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C、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D、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E、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关应形成验收文件。F、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G、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H、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I、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J、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A、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B、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C、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D、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E、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率)可按下列规定采取:A、主控项目:对应天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B、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还宜超过10%。四、建筑工质量验收的划分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2、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A、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B、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A、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B、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建筑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止表划分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 地基础与基础无支护土方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有支护土方排桩、降水、排水、地下连续墙、锚杆、土钉墙、水泥土桩、沉井与沉箱、钢及混凝土支撑地基处理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振冲地基、砂桩地基、预压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注浆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夯实水泥土地基桩基锚杆静压桩及静力压桩、预应力离心管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混凝土灌注桩(成孔、钢筋笼、清孔、水下混凝土灌注)地下防水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细部构造、喷锚支护、复合式衬砌、地下连续墙,盾构法隧道、渗排水、盲沟排水、隧道、坑道排水、预注浆、后注浆、衬砌裂缝注浆混凝土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砌体基础砖砌体、混凝土砌块砌体,配筋砌体、石砌体劲钢(管)混凝土劲钢(管)焊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混凝土钢结构焊接钢结构、栓接钢结构,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2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劲钢(管)混凝土结构劲钢(管)焊接、螺栓连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劲钢(管)制作、安装,混凝土砌体结构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压砖砌体钢筋结构钢结构焊接,紧固件连接,钢零部件加工,单层钢结构安装,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钢构组装,钢构件预拼装,钢网架结构安装,压型金属板木结构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木构件防护网架和索膜结构网架制作,网架安装,索膜安装,网架防火,防腐涂料3建筑装饰装修地面整体面层: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将面层,水磨石面层,防油渗面层,水泥钢(铁)屑面层,不发为(防爆的)面层;板块面层,基层,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预制板块面层(预制水泥混凝土、水磨石板块面层),料石面层(条石、块石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地毯面层,木竹面层,基层,实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条材面层),竹抹灰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门窗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吊顶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轻质隔墙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饰面板(砖)饰面板安装,饰面压粘贴幕墙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涂饰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裱糊与软包裱糊、软包细部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暖气罩制作与安装,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行制作与安装,花饰制作与安装4建筑屋面卷材防水屋面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涂膜防水屋面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刚性防水屋面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瓦屋面平瓦屋面、油毡瓦屋面,金属板屋面,细部构造隔热屋面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层面5、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五、建筑工程质量验收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B、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B、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A、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C、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D、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C、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E、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A、检验批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的标准。6、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A、经返工重做或理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B、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C、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过不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生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D、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六、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应总监理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附录C 室外工程划分1、室外单位(子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按本表划分室外工程划分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室外建筑环境附属建筑车棚,围墙,大门,挡土墙,垃圾收集站室外环境建筑小品,道路,亭台,连廊,花坛,场坪绿化室外安装给排水与采暖室外给水系统,室外排水系统,室外供热系统 电气室外供电系统,室外照明系统本标准用词说明一、执行标准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二、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第二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总则1、本条是编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宗旨。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本次编制是交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修订中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2本标准的内容有两部分,第一部分规定了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为了统一房屋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制,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质量指标的设置和要求、验收程序与组织都提出了原则的要求,以指导本系列标准各验收规范的编制,掌握内容的繁简,质量指标的多少,宽严程度等,使其能够比较协调。第二部分是直接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从单位工程的划分和组成,质量指标的设置,到验收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3、本标准的编制依据,主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及其他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同时,本标准强调本系列各专业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套使用。另外,本标准规范体系的落实和执行,还需要有关标准的支持,其支持体系如下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支持体系示意图。统一标标准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工艺 检测方法标准 评优标准工法、 操作规程 工作标准 基本试验 现场检测 建筑优良工程评优标准工艺标准 企业标准 管理标准 方法标准 方法标准 二、术语本章中给出的17个术语,是本标准有关章节中所引用,除本标准使用外,还可做为建筑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引用的依据。三、基本规定1、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质量责任制度,对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了较全面的要求,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应为全过程的控制。

建筑工程设计费

  我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收费项目  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3.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是指非定型设备的设计费。有的行业工程设计本身包括设备设计,则不另计收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4.软件编制费:是指工厂生产过程计算机控制程序等编制费用。行业没有标准的,可根据软件的使用价值、先进程度,并考虑编制软件的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商定。  二、收费标准  1、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  2、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标准构配件图除外)、复用设计,按同类新设计项目的20%收费。  3、进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参加规划调查、询价、报价、对外谈判等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没有制订具体收费标准的工作,可采用按直接生产人员工日计算收费的办法,收费标准为每工日85元。工日的计算可执行工日定额或由设计方和委托方根据任务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需要到外埠出差,工期在六十天以内的任务,其差旅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工程设计单位由于所承担任务的需要而出国时,除制装费由设计单位支付外,其他出国费用(包括外汇额度)均应由委托单位支付。  4、本收费标准中考虑了各种影响设计工作量因素的调整系数,如果在同一项目中的两种以上因素同时存在,由该项目总的调整系数应为各单项调整系数小数点以后数字之和再加1,但总的调整系数最高值不得大于1.5。  5、按实物或工日定额计取设计费的,凡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项目,其费额最高不得大于概算比例的1.5%。  6、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了先进技术,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设计审查确认,可由上级主管审查部门决定,适当增加设计费,一般控制在设计费的10%以内。如果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应按合同规定扣减设计费。  7、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百分之三十;施工图完成后付百分之五十。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费付清后,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本施工,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不应另收技术服务费和差旅费。  8、本收费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其设计收费由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参照本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收费,可参照国外有关设计收费标准,由设计方和委托方共同协商确定。  9、需要单独提出建筑设计方案的,特级、一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10%;二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6%;三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3%;四级以下(含四级)工程不另收建筑设计方案费。民用建筑工程等级表内“大型”一般系指一万平方米以上建筑;“中型”指三千~一万平方米的建筑;“小型”指三千平方米以下的建筑。  10、本收费标准已包括相应一般的消防系统和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如有特殊要求时另议。对现有建筑物进行专门装饰设计时,根据装饰设计的复杂程度,按装饰费用的3-5%收费。  11、本收费标准是以单项工程为基本单位,不包括煤气、取水、净化、污水处理、道路桥梁、锅炉房、加油站、变配电所、水泵房、冷却塔、烟囱等单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设计在内,其收费应分别按市政和其他行业的标准执行。  12、仅做民用建筑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分阶段设计时,其工作量的比例为40%和60%。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国家计委 建设部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2002]1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 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 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 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 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提供的勘察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  第十一条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现场停工、窝工的,发包人应当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二条 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质量达不到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返工。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由于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勘察人、设计人不得欺骗发包人或者与发包人互相串通,以增加工程勘察工作量或者提高工程设计标准等方式,多收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本规定及所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二○○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总图收费标准

修建性详细规划收费  1 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收费为8000~15000元/公顷,基价7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2 公共中心地区详细规划收费为12000~1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3 城市设计收费12000~1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旧城改造与历史文化地段提高25%收费。  4 景观规划收费为15000~18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5 交通枢纽地区详细规划收费8000~10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6 新区详细规划收费5000元/公顷,基价7万元。  7 历史街区与历史地段保护收费为20000~25000元/公顷,基价10万元。  8 公园与绿地详细规划收费为6000~8000元/公顷,基价为6万元。专类公园乘系数1.2~2.0。绿地设计收费为工程总造价的4%~7%   建筑设计收费参照标准  一. 住宅类收费  1 按费率收费,为概算投资造价2.0~3.0%收取。  2 按面积收费则分类如下:(上限为采暖地区)  3 多层住宅(含六跃七跃层):   方案: 3元/M2 2.5~5元/M2 扩初: 7~12元/M2   施工图:16~25元/M2  4 小高层住宅(八~十一层,含十一跃十二跃层)4.5   方案: 4.5元/M2 3.5~8元/M2   扩初: 10~16元/M2   施工图:22~32元/M2  5 高层住宅(十二~三十层)   方案: 6元/M2 5~10元/M2   扩初: 14~19元/M2   施工图:30~38元/M2  6 超高层住宅(三十层以上)   方案: 8元/M2起   扩初: 17元/M2起   施工图: 38元/M2起  7 别墅    方案: 12元/M2 8~20元/M2   扩初: 20~40元/M2   施工图:40~80元/M2

建筑工程规划方案公示后 何时开工建设

早呢啊!规划方案公布后,要进行单体设计,单体的话也要投标!中标后公示还要进行修改,修改方案确定后画施工图,期间还要报规划,报建,然后才施工!不过也看甲方的实力和决策及要求时间!最快的话也得两个月到三个月!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和房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区别

审查的内容不一样,侧重点也不一样。前者主要审查整个规划布局的合理性,是针对整个小区的住宅及配套建筑的布置,道路的设置,绿化、公共活动区域的配套等出具的相关审查意见,是小区设计的指导性意见,可作为后者设计审查的依据;后者审查住宅及配套建筑设计的合理性,主要针对的是单体建筑的合理性出具相关意见。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是什么

地方法规不尽相同,工程报建中提及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是由地方规划主管部门签发的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起发的规划条件。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在建筑控制线范围内进行的建筑设计方案。并非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城市建筑工程报建流程分为: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规划条件;3、修建性详细规划;4、建筑设计方案;5、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 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核原件)”指的是经主管部门审核的意见书。由于你的问题都应该通过城市建设申报窗口解释。故在这里只是大概说一下。不能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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