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模板工程规范

建筑脚手架所使用钢管要求的壁厚是多少

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规定钢管规格应为φ48.3×3.6,即壁厚为3.6mm。

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方案

建筑施工现场质量管理1.现场质量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方法1.1质量管理的八项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施工企业依存于顾客。因此,施工企业应该理解业主当前和未来的要求,满足业主要求并争取超越业主期望。领导作用:现场质量管理的领导者应该确立统一的宗旨和方向,创造并保持使职工能充分参与实现企业目标的内部环境。全员参与:各级人员都是企业之本,只有他们的充分参与,才能使他们的参与为企业带来收益。过程方法:将施工的各个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作为过程进行管理,可以更高效的得到期望的结果。管理的系统方法:将相互关联的施工过程作为系统加以识别、理解和管理有助于企业提高实现目标的有效性和效率。持续改进:持续改进企业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总体业绩应当是企业的一个永恒目标。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现场质量管理的有效决策应该建立在数据和信息分析的基础上。与原材料供货方互利的关系:企业与供货方是相互依存的,互利的关系可以增强双方创造价值的能力。1.2现场质量管理遵循的总方法现场质量管理应该遵循“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着重控制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等过程。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组织中的应用;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和过程的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方法模式图如右图所示: 2.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包括质量责任制度、技术复核制度、现场会议制度、施工过程控制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等。2.1质量责任制度人是工程施工的操作者、组织者和指挥者。人既是控制的动力又是控制的对象;人是质量的创造者,也是不合格产品、失误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制造者。因此,在整个现场质量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以人为中心,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从事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对工程项目所需的资源和人员资格做出规定。2.1.1职责和权限明确规定工程项目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明确规定从事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人员的责任和权限;规定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控制内容和控制措施;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情况,并做出客观的评价。2.1.2人员资格项目经理、主要领导及专业管理人员应具备必须的专业技能和领导素质;根据项目规模,配备专职的经过培训的质量检查员;施工管理人员、班组长、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业务水平和技术操作能力;关键、特殊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2技术复核制度2.2.1建立严格的技术管理体系针对工程的特点,选派施工管理能力强、技术专业性高、施工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现场技术管理体系,主要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施工技术人员在分项工程施工前,按照施工方案向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并精心组织施工,以此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2.2.2施工过程技术控制施工前,认真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熟悉掌握图纸和进行专业技术图纸会审,进行设计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每进行一道工序,经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对操作人员先进行技术交底,用简单明确的文字构成施工任务单,发给各操作人员后再施工。必须严格遵守技术复核制度,对建筑物的方位、标高、高度、轴线、图纸尺寸、误差等作复核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再进行资料存档管理。认真做好每项技术复核和隐蔽工程验收工作,实行混凝土浇灌令签证制度,没有工程技术负责人,监理和有关工长、质检员签字,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隐蔽工程施工时,质量检查人员、专业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必须共同进行监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专门负责设备安装技术工作的人员,要求在现场办公,处理问题不过夜,实行层层负责、层层交底制度,对施工工艺和特殊施工技术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给各班组交代清楚。对涉及修改、质量问题,必须征得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同意,针对此问题制定出可靠的技术措施。2.3现场会议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和完善现场会议制度,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通过现场会议制度实现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部门之间以及施工现场各个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合理沟通,确保各项管理指令传达的畅通,最终使施工的各个环节在相应管理层次的监督下有序进行。现场会议制度能够使建设项目的各方主体得到有效地沟通,使施工在受控状态下进行,最终达到各个相关方的满意。2.4施工过程控制制度由于工程实物质量的形成过程是一个系统的过程,所以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也是一个由对投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开始,直到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为止的全过程的系统控制过程。质量控制的范围包括对参与施工的人员的质量控制,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半成品的质量控制,对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对施工方法和方案的质量控制,对生产技术、劳动环境、管理环境的质量控制等。在对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原则中,也包含了对工程质量问题“预防为主”的内容,即事先分析在施工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将各种隐患和问题消除在产生之前或萌芽状态。2.5现场质量检验制度工程项目的质量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工程项目,应满足用户从事生产、生活所需的功能和使用价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就要采取一系列的质量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对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进行监控,而通过在施工现场建立并实施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能够最有效地保证工程项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2.6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是指对已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施工过程中的监测、测量数据和验收评定结果为依据,通过应用适当的统计方法,对现场的质量情况作出科学的分析,进而为现场质量管理的有效性、产品的符合性以及施工过程的特性和趋势进行揭示,为制定预防措施提供依据,最终实现现场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严格贯彻实行计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和计量管理工作,督促现场专职计量人员做好计量器具的使用和保管工作。对混凝土、砂浆、灰土等准确计量,以确保工程质量。2.7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失误,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不合格,施工工艺、施工方法错误,施工组织、指挥不当等责任过失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或造成工程倒塌、报废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都是工程质量事故。建立和执行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指在质量事故发生后由有关人员进行质量事故的识别和评审,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并制定处理质量事故的措施,经相应责任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处理,并经相关部门复核验收。3.管理程序3.1施工项目质量体系要素构成(见下页图)3.2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现场建立质量保证机构,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和质量职责,通过一流的质量管理活动,在质量监控体系保证下,确保建筑产品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建立和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程质量管理系统,对工程质量进行系统检查,并对检查、评定的结果负责,同时作好与建设主管及其公司质检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配备各专业检查人员,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保证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均有质量人员在现场。3.3 施工工艺控制开工前,组织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认真熟悉图纸,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主要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结合施工图及技术规范,做好施工前技术交底工作.使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掌握各自工序的施工要点,施工标准,施工方法和质量要求。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协调、控制、检查、监督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动作,在质量责任制基础上明确质量责任、权限,加强协作,做到工作协调有序,共同实现质量目标。指定专业施工队的相关施工图将通过项目部管理分发,项目工程师对设计图纸要分专业熟悉、深刻理解、发现矛盾及时解决,把好设计施工图关,防止因施工图造成的质量事故,防患于未然。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施工方案,报批认可后认真执行。项目部专设测量组,负责工程测量控制网的建立和高程控制。工程测量重要部位的测量结果,如混凝土工程墙、柱、梁模板位置、截面尺寸、标高等,测量人员检查合格后,填写测量记录表,经复测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完成分项工程后,经自检、专检合格填写规定格式的检查表,如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模板工程、钢筋工程等,填写好检查项目,允许偏差、实际偏差等数据,交相关专业的质检员,进行复查,如发现超差或检查表填写数据不真实时,则令其修整、返工,直到合格后,再次申报,重新复查,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3.4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施工技术资料是质量保证的重要环节,加强管理。资料与进度同步,并及时收集整理。资料要专业分类,整理归档。资料内容必须真实、齐全、准确、系统、签字齐全。资料填写字迹要清晰,文字内容准确。3.5质量岗位责任制:根据施工中的职责范围设置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因事设岗,任用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尽职尽责,以高度敬业精神来保证施工任务的完成。建立以工期进度、质量目标为核心的岗位责任制,明确从项目经理至专业施工员的所有岗位责任,层层负责,事事认真,协调有序地整体运转。施工员(工长)教育:施工员必须对所负责的分项工程有相适应的技术知识和现场管理能力。首先熟悉图纸、技术说明书、规范、质量检查要点和质量评定标准等,具备行使职能的手段,否则应进行必要的学习。施工员应认真负责地进行施工管理,重要部位应跟班作业检查,如实记好施工日志,注意累积原始记录,并随时向生产经理反映施工情况。施工员应做好现场签证工作,对于临时变更工程和增加工程的工程量及劳动工时、工程情况等都要准确记录。施工员应具备吃苦耐劳、实事求是的敬业精神。3.6采购工作的质量控制采购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即合格)。其程序是:由公司材料处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价,列出合格分供方名单。与质量有较大影响的材料设备,先由项目经理提出采购计划,报公司材料处审批,然后与合格的分供方签订采购合同。对于一般物资可由合格分供方直接供货。采购合同填写要清楚、明确,尤其是技术质量方面的要求。对特殊物资应要求厂家提供检查验收标准,凡需经认证的产品,厂家提供产品认证证书。3.7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为防止不同类型、规格、批次的产品混用和误用,确保工程所需物资符合图纸、规范、合同要求,必须对进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必要的、适当的标识,并做好记录,保证其可追溯性。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等由材料员进行挂牌标识,牌上注明名称、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进场日期及标识人姓名。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以检验记录、预检记录、试验报告、评定表等记录作为标识,由工长、质检员填写,资料员作好整理归档工作。3.8过程控制3.8.1施工单位应推行生产控制和合格控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这里不仅包括原材料控制、工艺流程控制、施工操作控制、每道工序质量检查、各道相关工序间的交接检验以及专业工种之间等中间交接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要求,还应包括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功能要求的抽样检验制度等。3.8.2施工前的质量控制项目经理部由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报公司技术科审批。项目经理依据质量目标,制定管理目标,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工长向班组长做好技术交底,重要部位由技术负责人向工长,班组长交底。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由公司技术部门预先编制作业指导书。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和隐蔽验收工作,对于隐蔽工程,只有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同时做好记录。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各种加工预制品的质量进行检查与控制材料产品质量的优劣是能否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凡进场材料,均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和检测报告,同时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试,没有产品合格证或抽样方式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对永久性设备或装置,应按设计图纸采购和订货;设备进场后,应进行抽查和验收;主要设备还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开箱查验。凡未经试验和技术鉴定的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不得在工程中应用。严格执行工程预检工作,防止可能发生的差错或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检查、复核施工现场的测量标志、建筑物的测量轴线以及高程水准点等。搞好计量管理工作,完善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对各种计量器具要建立台帐,并按照规定的检定周期,定期进行检定。进行质量控制设计,建立质量责任制,实现管理标准化,开展群众化的质量管理活动和PDCA循环,及时进行质量反馈等。3.8.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完善工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受控管理状态。如混凝土施工中的坍落度测定,对大体积混凝土进行温度测量和控制降温等。严格控制工序交接检查,严格班组的自检、交接制度。按照规定,生产者必须负责质量,必须对本班组的操作质量负责。工序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自检;自检达到合格标准并经专业质检员和下道工序的班组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情况,并协调各个单位间的业务活动。3.9检验和试验控制对进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过程和已完工程必须进行检验和试验,以确保工程质量。材料员对进场的材料进行外观质量、标牌、规格、型号、计量、数量进行验证,审批材料的合格证等。试验员对原材料进行复试和过程的试验等,如钢材复试,混凝土试验等。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采取挂牌方法,红牌为检验不合格,绿牌为检验合格,黄牌为检验待定,白牌为未经检验。3.10不合格品处理对于工程质量经检验不满足设计施工图、不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本工程技术说明书质量标准的项目统称为不符合项。对于不符合项应视其不符合程度进行处理,轻者进行修整,一般的要进行返工,严重的要拆除重新施工,均要达到合格要求。对于不符合项处理程序对于不符合项,项目部向公司工程技术科提出报告→项目部提出处理方案,经工程技术科确认→项目部实施处理方案→检验处理结果→整理全过程的所有资料存档备查。3.11质量控制点为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良,预防质量通病出现,将选择如下各项目为质量控制点,在施工中作为检查和预控的重点,要落实各项保证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工程测量:工程定位放线、标高引测、各层的轴线测量。模板工程:模板设计、支模的标高、断面尺寸、支撑的牢固度、模板的表面处理及隔离剂的涂刷。钢筋工程:原材料合格证及进场复试单、钢筋配料成型设计、大直径钢筋的焊接、钢筋就位绑扎、保护层厚度的控制。混凝土工程: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出盘、入模温度测量、原材料试验、搅拌计量、养护、楼面标高及平整度的控制。回填土:素土及灰土粒径及含水率的控制、虚铺厚度、夯实及接茬处理。门窗工程:门窗进场成品质量、安装时横竖对齐。地面工程:配件质量合格证,预埋、预留准确完善。3.12主要质量通病防治措施3.12.1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通病为不均匀沉降和轴线位移。防治措施:基础开挖后必须按规范与设计要求进行钎探并做好钎探记录,原土夯实前,宜做土壤含水率测定,超过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施工前须经有关单位共同核查,确认地基与地质资料相符合,并办理隐验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灰土垫层应做到灰、土过筛,比例准确,拌合均匀,分层及时夯实,切实做好重力密度的测定和记录工作。基础施工应坚持“放线复测”制度以防基础施工中的轴线位移。建筑物室内地下管沟及室内外的回填土必须坚持做到过筛,分层夯实,并及时做好重力密度的测定及记录工作,严禁用灌水代替分层夯实的做法。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通病为地面,墙面潮湿、渗水。应注意防水层接头;混凝土施工缝;管道、电缆等穿过防水层的地方;变形缝止水带的施工。外墙回填土要分层夯实。3.12.2主体工程质量通病为强度偏差和尺寸偏差。防治措施:用于主体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坚持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各种配合比必须经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把好材料关。砌体施工必须设置皮数杆,标明灰缝厚度,并根据设计要求在皮数杆上标明竖向构造的变化标记。皮数杆制成后工长应复验。墙身防潮层应作为一道工序认真操作。以地圈梁和现浇混凝土带为防潮层的应做到标高准确,内部密实,表面压光。楼层基层找平厚度超过20mm以上者,必须用细石混凝土找平。砌体施工,空心砖应提前浇水湿润,湿润程度以砖断面四周吸水深度不小于15mm为宜,严禁干砖上墙。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严禁留直槎不能同时砌筑时应砌成斜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砖砌筑高度的2/3。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竖缝也应饱满,不得出现透亮墙。混水墙砌筑不得出现缩口灰缩缝。砌筑砂浆和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采用重量比(袋装水泥应分批抽查重量),掺和料附加剂要经试验确定,并严格控制计量误差。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保护层垫块不得用石子代替,应制作砂浆专用垫块.竖向钢筋上端应设有定位箍筋。在浇筑混凝土构造柱前,必须对构造柱内做认真的清理冲洗,混凝土构造柱的顶标高不得低于本层楼面的高度,确保构造不出现断层。现浇混凝土结构应分层浇筑,分层震捣,顶面应适当降低坍落度,严防表层离析形成低强区。新旧混凝土接茬面的浮浆应认真清理。现浇混凝土散水宜在外装饰完成以后施工。散水分隔缝按规定要求设置并浇灌沥青砂浆。混凝土表面应压光、边角整齐、无空裂、无返砂掉皮,排水坡度应符合有关要求。室外台阶、散水、水沟等不宜采用砖砌水泥砂浆抹面的工程做法。加强对钢模板的维护与保养,支模前必须清理并涂刷隔离剂,变形钢模不应使用,支设钢模要有专用卡具,不得用铅丝加固。重要结构应做模板设计。3.12.3装饰工程质量通病为装饰面层(内外抹灰、面砖等)粘结不牢固、空鼓、裂纹,表面不平整,阴阳角不方正,不顺直。防治措施:装饰工程施工前必须对主体工程进行认真验收,处理好遗留问题。室内抹灰应先抹水泥砂浆,后抹白灰砂浆,如楼地面后做,基层要彻底清理、冲刷干净。抹灰工程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爆灰,空鼓,裂缝。石灰膏淋制要提前15天进行,粒径不大于3毫米,抹灰前基层应湿润,分层施工严禁一次成活。3.12.4建筑采暖给、排水质量通病为跑、冒、滴、漏、堵等。防治、消除这些通病,旨在提高工程质量,保证使用功能,以满足人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防治措施:室内给排水系统所用管材及附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进场管材要按国家标准检验,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生活饮水管道禁止使用铸铁管及镀锌钢管及镀锌管件。地下埋设的给排水管道要认真做好试压和灌水试验,办理隐蔽验收手续。排水管道严防堵塞。施工中要及时将管道甩口封堵严密。防止管道穿楼板处漏水,应认真做好二次浇灌,结合处彻底清洗干净。大便器出口与排水管连接处的缝隙要用油灰填实抹平,以防污水外渗。大便器冲洗管连接的皮碗必须用14#铜丝(16#镀锌铅丝)绑扎两道,试水无渗漏后做水泥抹面。各种管道应按规定做试压、通水、吹洗试验并做好记录。为防止采暖干管,立管甩口不准造成立管不直,水平管坡度不一致,排汽不良,散热器不热,应严格按基准线施工.控制好主管、支管的甩口距离,及时检验准确。3.12.5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通病为配管、配电箱(盘)、照明器具,开关插座,防雷与接地及仪表安装不规范。防治措施:电气工程安装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塑料管在砖墙内剔槽敷设时,必须用不低于M10水泥砂浆分层抹平。管内穿线应在抹灰,地面完工后进行。在砖或混凝土结构上安装灯具时应予埋吊钩、螺栓或膨胀螺栓,尼龙胀管等.避雷针及接地装置必须用镀锌钢材,焊接处要进行防腐处理。3.13 成品保护措施3.13.1土方与基础施工测量的标高,轴线控制桩用混凝土堆筑牢固,四周设置明显标识和围护,以防施工机械碾压移位。基槽开挖后,如不进行下道工序应将槽底用草帘覆盖,以防基土受冻或破坏基槽护坡。回填土夯实时,保护基础混凝土 、构件以及予埋管件、边角处可采用人力木夯。3.13.2钢筋绑扎钢筋成型后,运输过程中避免乱扔乱放,长向钢筋应放平,确保不悬挑、下垂。钢筋绑扎就位,保护层使用同强度砂浆做垫块,垫块要求每平米至少一块,保证钢筋平直。3.13.3模板模板支撑禁止重物冲撞。浇筑混凝土时,振捣器不应与模板接触。预埋铁、预留洞位置等必须保证准确。3.13.4混凝土 混凝土在达到规定强度后方能拆模。混凝土终凝后应加强养护,柱混凝土表面使用养护液。混凝土浇筑后,应有保温措施,以免受冻。加强工人成品保护教育,严禁碰撞混凝土,以保证表面完整。3.13.5抹灰抹灰前,对易碰坏的管线、设备、门框等要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抹灰时不准把灰浆溅到墙面或其它成品上,如有玷污及时清洗干净。搬运料具物品时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管线设备及其它成品和半成品。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最好等修理活全完后再抹面层。3.13.6门窗不得从已安装好的窗口运料。门窗进场后应分规格堆放整齐、垫平、垫稳,并具防雨、防晒措施。门窗搬运和安装过程中,不得破坏墙面、墙角,不得碰弯、碰坏管线设备。3.14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为加强建设工程冬、雨季施工技术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应制定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3.15分部分项工程检查要点3.15.1钢筋工程钢筋的型号、间距;钢筋的搭接长度及搭接位置;钢筋的支撑及拉结措施的有效性;混凝土保护层厚度。3.15.2模板工程尺寸及位置;平整度及竖向垂直度;模板支撑体系及对拉螺栓的有效性;模板缝的处理及交界处的处理;预留孔模板定位的准确性及固定措施;漏浆的防范措施。3.15.3混凝土工程a.混凝土浇筑前旧施工缝的处理(表面凿毛并应清理干净);新施工缝的检查(位置、固定方法);工作区的清洁,用水、气吹洗,杂物剔除;临时水电的引进;灯具照明设置情况;振捣设备的检查(机械状况、数量及工具);其他机具、材料的准备;施工人员确定(混凝土工、木工、钢筋工、电工、架子工、清洁工等);雨季混凝土施工的特殊准备。b.混凝土浇筑中每层浇筑厚度;布料及振捣方法(时间及布点密度);观察外模有无漏浆及局部胀模现象;检查钢筋有无明显移位现象;污染钢筋的清洁;混凝土表面的平整度控制。c.混凝土浇筑后混凝土表面的收光;施工缝处的表面处理(凿毛);工作区的清理(杂物、垃圾清除);有关施工机具的清洗及保养;混凝土的养护措施;混凝土的温度控制观测。3.16中期成品检查对所有运入工地的材料、机械在安装前进行产品检查。产品检查分为运入工地时的检查和运入工地前在工厂检查的双重检查。需要在工厂进行检查的材料、机械有以下内容:混凝土试验钢筋强度试验石材工程的材料试验4.现场质量标识现场质量标识包括产品标识和产品状态标识(这里的“产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施工工序等)。为防止不同类型、规格、批次的产品混用和误用,确保工程所需物资符合图纸、规范、合同要求,必须对进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必要的、适当的标识,并做好记录,保证其可追溯性。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等由材料员进行挂牌标识,牌上注明名称、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进场日期及标识人姓名。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以检验记录、预检记录、试验报告、评定表等记录作为标识,由工长、质检员填写,资料员做好整理归档工作。为了在施工过程中避免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企业应对产品的测量和检验状态(待检、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检验待定)进行标识。5.现场墙面布置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图施工总平面图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图质量责任区域分布图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混凝土冬季施工时温度不得低于多少度?

如果气温不会低于零度(浇筑后一周以上期间),做好混凝土保温即可。如果在负温下(最低温度低于零下5°C)环境浇筑混凝土,需要注意的主要是早期混凝土防冻。防冻需要从两个方面操作:1)使用防冻剂:防冻剂可以大幅度降低拌合水的冰点,防止在塑性状态和早期混凝土内部水分结冰膨胀,冻伤混凝土。防冻剂对混凝土强度性能没有明显危害,但有些防冻剂含尿素,混凝土会长期释放氨味,需要特别注意。2)保温:尽可能使用胶合板、木板等具有一定保温作用的模板,用保温材料如棉被、草帘或泡沫保温板等覆盖暴露混凝土表面和包裹钢模板,使混凝土强度较快发展。冬季施工,最好使用早强型硅酸盐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因为强度发展快,水化热相对较高。不过,只要做好保温,什么水泥都可以使用,强度发展慢些,对防止热应力裂缝更好。在最低温度2°C环境,浇筑混凝土可以不使用防冻剂,但必须做好保温,并且密切注意气温变化趋势。如果温度还会降低,需要加强混凝土保温隔冷。附:冬季施工混凝土测温的有关规定在离建筑物10m以外,距地面高度1.5m,通风条件较好的地方安装规格不小于300*300*400的白色百叶箱。测温起止时间指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低于5℃时起,至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高于5℃冬施结束;1、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冬季混凝土施工时,应进行搅拌测温(包括现场搅拌、商品混凝土)并记录。混凝土冬施搅拌测温记录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罐温度、入模温度等。测温的具体要求应有书面技术交底,执行人必须按照规定操作。一般为:对于已搅拌好的砼,要经常检查砼出罐和入模温度(每班不少于4次)要求砼或砂浆出罐温度不低于10℃,入模温度不低于5℃。原始记录签字完毕后交资料员归档。“现场搅拌或商品混凝土”字样填人“备注”栏。表格中各温度值需标注正负号。2、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1)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JGJl0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2)掺加防冻剂的混凝土未达到抗冻临界强度(4MPa)之前每隔2h测量一次,达到抗冻临界强度(4MPa)且温度变化正常,测温间隔时间可由2h调整为6h。测温次数控制:砼浇筑完及时测一次温度做为第一次测温,以后每2小时测一次,连测三天,三天后改为每4小时测一次(早8:00、晚8:00、夜2:00)至砼温度0℃为终结。(3)混凝土冬施养护测温应先绘制测温点布置图(标明具体部位名称),包括测温点的部位、深度等。测温记录应包括大气温度、各测温孔的实测温度、同一时间测得的各测温孔的平均温度和间隔时间等。此外还应进行成熟度计算(本次、累计)。表格中各温度值需标注正负号。(4)关于测温的项目、测温次数和测温孔设置按要求执行现行有关标准规定。①测温孔位置的选择,选择在温度变化大、容易散失热量的部位、易于遭受冻结的部位,西北部或前阴的地方应多设置,测温孔的口不迎风设置,且临时封闭。预埋测温管:砼浇筑完在未覆盖前,要预埋测温管,具体预埋的位置和数量,要事先绘出测温点布置图,每个测温点要做好编号。②结构测孔的设置A、梁(包括简支撑与连接梁):梁上测温孔应垂直于梁的轴线,孔深为梁高的1/3至1/2处。B、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每根构造柱下端设一个测温孔。C、底板:底板测温孔布置按纵横方向不大于5m间距布置,每间房间面积不大于20m2对可设一个测温孔, 测温孔垂直于板面,孔深为板厚的1/3至1/2。D、现浇混凝土墙板:墙厚为500px及500px以内时,单面设置测温孔,孔深为墙厚的1/2;当墙厚大于500px时,双面设置测温孔,孔深为墙厚的1/3,并不小于250px测温孔与板面成30度倾斜角。大面积墙面测温孔按纵横方向均不大于5m的间距布置;每块墙面的面积小于20m2时,每面可设一个测温孔。3、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对人模时大气温度、各测温孔温度、内外温差和裂缝进行检查和记录。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测温应附测温点布置图,包括测温点的布置部位、深度等。表格中各温度值需标注正负号。4、测温要求⑴在测时,按测孔编号顺序进行,温度计插入测温孔后,堵塞住孔口,留置在孔内3-5分钟后进行读数;⑵混凝土出罐、浇注及入模温度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4次;⑶当采用蓄热法养护时,其间每6小时测量一次;⑷掺用防冻剂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4.0Mpa以前,每2小时测1次,以后每6小时测一次;⑸冬期施工有室外大气测记录表;⑹采用成熟度法预估混凝土强度。

模板安装规范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施行日期:2011年8月1日公 告第849号■关于发布《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GB50204-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1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1、5.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时废止。 二○一○年十十日 《》GB50204-2002局部修订的条文及条文说明5.2 原材料原版内容原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钢筋混凝土》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和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1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检方案执行;2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检方案执行;3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5.2 原材料■5.2.1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方案确定。■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出厂和进场复验报告。【说明】钢筋对的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本次局部修订根据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重量偏差作为钢筋的要求。■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GB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1499.3。■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GB13788■《》JG 90■《冷轧带肋》JGJ 95■《混凝土》JGJ115■《应用》JGJ 19等。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1.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执行;2.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执行;3.对不同进场时间的同批钢筋,当确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对于每批钢筋的检验数量:■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检验。■力学性能检验包括:、■化学原版内容原5.2.2对有的结构,其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实测值与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 钢筋的实测值与的比值不应大于1.3。5.2.2(强条)5.2.2对有的结构,其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含梯段)中的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或HRBF500E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筋的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的比值不应大于1.30;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不应小于9%。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方案确定。检查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条文说明】根据新颁布的《》GB 50010、《》GB50011的规定本条提出了针对部分框架、斜撑(含梯段)中纵向强度、的规定,其目的是保证重要的抗震性能。本条第1款中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第2款中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的比值工程中习惯称为“超强比”或“”,第3款中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习惯称为“”。本条中的框架包括各类中的、、、及板柱—的柱等,其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由设计确定;斜撑构件包括伸臂的斜撑、楼梯的梯段等,相关标准中未对斜撑构件规定抗震等级,所有斜撑构件均应满足本条规定。牌号带“E”的钢筋是专门为满足本条性能要求生产的钢筋,其表面轧有专用标志。5.3 钢筋加工5.3.2A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其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伸长率、重量偏差应符合表5.3.2A的规定。表 5.3.2A 盘卷钢筋和直条钢筋调直后的、重量负偏差要求钢筋牌号 断伸长率A(%) 单位长度重量偏差(%)直径6㎜~12㎜ 直径14㎜~20㎜ 直径22㎜~50㎜HPB235、 HPB300 ≥21 ≤10 — — HRB335、HRBF335 ≥16 ≤8 ≤6 ≤5HRB400、HRBF 400 ≥15 ≤8 ≤6 ≤5RRB400 ≥13 ≤8 ≤6 ≤5 HRB500、HRBF500 ≥14 ≤8 ≤6 ≤5注:1 A的量测标距为5倍钢筋;2 重量负偏差(%)按公式(W0-Wd)/W0×100计算,其中W0为钢筋(kg/m),Wd为调直后钢筋的实际重量(kg/m);3 对直径为28㎜~40㎜的带肋钢筋,表中可降低1%;对直径大于40㎜的带肋钢筋,表中断后伸长率可降低2%。采用无延伸功能的调直的钢筋,可不进行本条规定的检验。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吨为一批;每批3个试件。检验方法:3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经后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重量偏差时,试件切口应平滑且与长度方向垂直,且长度不应小于500㎜;长度和重量的量测精度分别不应低于1㎜和1g。【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后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检验要求,为本次局部修订新增条文,所有用于工程的调直钢筋均应按本条规定执行。钢筋调直包括盘卷钢筋的调直和直条钢筋的调直两种情况。直条钢筋调直指直条供货钢筋后进行,调直连接点处弯折并检验质量。增加本条检验规定是为加强调直后钢筋性能质量的控制,防止加工过度改变钢筋的力学性能。钢筋的相关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GB1499.2、《钢筋混凝土用》GB13014等。表5.3.2A规定的断后伸长率、重量负偏差要求是在上述标准规定的指标基础上考虑了正常调直对指标的影响给出的,并按新颁布的《》GB 50010的规定增加了部分钢筋新品种。对械设备是否有延伸功能的判定,可由检查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当不能判定或对判定结果有争议时,应按本条规定进行检验。对于场外或专业化加工厂生产的成筋,相关人员应到加工设备所在地进行检查。钢筋冷拉调直后的可采用方法,即将试件在100℃沸水中煮60min,然后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一般项目5.3.3钢筋宜采用无延伸装置的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HPB300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检查数量:每工作班按同一类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钢筋调直加工要求。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调直方法,其设备不应有延伸功能。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应按规定控制冷拉率,以免过度影响钢筋的力学性能。本条规定的冷拉率指冷拉过程中的钢筋伸长率。提问者评价谢谢

建筑高枝模国家规范有那要求

  建质[2009]87号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及《建设工程高尢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有关规定与要求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二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验收

  模板安装完成后,浇筑砼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模板工程施工验收。  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1)模板安装是否符合该工程模板设计和技术措施的规定。  (2)模板的支承点及支撑系统是否可靠和稳定,连接件中的紧固螺栓及支撑扣件紧固情况是否满足要求。  (3)预埋件:预留件的规格、数量、位置和固定情况是否正确可靠,应逐项检查验收。  (4)必须按《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逐项评定模板工程施工验收。  (5)支架模板设计上施工荷载是否符合要求。  (6)在模板上运输砼或操作是否搭设符合要求的走道板。  (7)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是否有防护措施。  (8)垂直作业是否有隔离防护措施。  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砼.并作好模板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建筑施工支模架搭设立杆间距是多少

规范概念应明确:模板支架叫脚手架简称模架脚手架适用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模板支架适用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或GB50666-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第四章模架定满堂架单梁现浇板满堂架体立杆纵距、横距横杆步距连墙件、扫杆、竖向剪刀撑、水平剪刀撑等等构造尺寸、计算述规范非详细般支架搭拆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案经企业总部各相关部门审批企业总工批签甲、监理签字实施;属于[2009]87#文规定超定规模危险性较部项工程事先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案经企业总部各相关部门审批企业总工批签要专家组论证通甲、监理签字实施

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和验收标准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一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总则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二、术语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12、抽样方法: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13、计数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第一个体有某和属性或计算第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14、计量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15、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16、返修: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17、返工: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们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三、基本规定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项目内容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质量责任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4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5施工图审查情况 6地质勘察资料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8施工技术标准 9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0搅拌站及计量设置 11现场设备存放与管理 12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2、建筑工程应按下例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A、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就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B、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C、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A、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B、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C、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D、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E、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关应形成验收文件。F、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G、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H、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I、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J、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A、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B、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C、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D、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E、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率)可按下列规定采取:A、主控项目:对应天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B、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还宜超过10%。四、建筑工质量验收的划分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2、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A、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B、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A、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B、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建筑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可按止表划分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 地基础与基础无支护土方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有支护土方排桩、降水、排水、地下连续墙、锚杆、土钉墙、水泥土桩、沉井与沉箱、钢及混凝土支撑地基处理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碎砖三合土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振冲地基、砂桩地基、预压地基、高压喷射注浆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注浆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夯实水泥土地基桩基锚杆静压桩及静力压桩、预应力离心管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混凝土灌注桩(成孔、钢筋笼、清孔、水下混凝土灌注)地下防水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涂料防水层、金属板防水层、塑料板防水层、细部构造、喷锚支护、复合式衬砌、地下连续墙,盾构法隧道、渗排水、盲沟排水、隧道、坑道排水、预注浆、后注浆、衬砌裂缝注浆混凝土基础模板、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混凝土结构缝处理砌体基础砖砌体、混凝土砌块砌体,配筋砌体、石砌体劲钢(管)混凝土劲钢(管)焊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混凝土钢结构焊接钢结构、栓接钢结构,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2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装配式结构劲钢(管)混凝土结构劲钢(管)焊接、螺栓连接,劲钢(管)与钢筋的连接,劲钢(管)制作、安装,混凝土砌体结构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填充墙砌体,配筋压砖砌体钢筋结构钢结构焊接,紧固件连接,钢零部件加工,单层钢结构安装,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涂装,钢构组装,钢构件预拼装,钢网架结构安装,压型金属板木结构方木和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轻型木结构,木构件防护网架和索膜结构网架制作,网架安装,索膜安装,网架防火,防腐涂料3建筑装饰装修地面整体面层: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将面层,水磨石面层,防油渗面层,水泥钢(铁)屑面层,不发为(防爆的)面层;板块面层,基层,砖面层(陶瓷锦砖,缸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预制板块面层(预制水泥混凝土、水磨石板块面层),料石面层(条石、块石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地毯面层,木竹面层,基层,实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条材面层),竹抹灰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砌体勾缝门窗木门窗制作与安装,金属门窗安装,塑料门窗安装,特种门安装,门窗玻璃安装吊顶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轻质隔墙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饰面板(砖)饰面板安装,饰面压粘贴幕墙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涂饰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裱糊与软包裱糊、软包细部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窗台板和暖气罩制作与安装,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行制作与安装,花饰制作与安装4建筑屋面卷材防水屋面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涂膜防水屋面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刚性防水屋面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瓦屋面平瓦屋面、油毡瓦屋面,金属板屋面,细部构造隔热屋面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层面5、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五、建筑工程质量验收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B、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B、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A、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C、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D、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C、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E、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A、检验批质量验收、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的标准。6、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A、经返工重做或理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B、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C、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过不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生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D、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六、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应总监理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附录C 室外工程划分1、室外单位(子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按本表划分室外工程划分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室外建筑环境附属建筑车棚,围墙,大门,挡土墙,垃圾收集站室外环境建筑小品,道路,亭台,连廊,花坛,场坪绿化室外安装给排水与采暖室外给水系统,室外排水系统,室外供热系统 电气室外供电系统,室外照明系统本标准用词说明一、执行标准条文时,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二、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第二章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总则1、本条是编制统一标准和建筑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系列标准的宗旨。仅限于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和使用中的质量问题不属于本标准的范畴。本次编制是交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方法,程序和质量指标。修订中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2本标准的内容有两部分,第一部分规定了房屋建筑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为了统一房屋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制,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划分、质量指标的设置和要求、验收程序与组织都提出了原则的要求,以指导本系列标准各验收规范的编制,掌握内容的繁简,质量指标的多少,宽严程度等,使其能够比较协调。第二部分是直接规定了单位工程的验收,从单位工程的划分和组成,质量指标的设置,到验收程序都做了具体规定。3、本标准的编制依据,主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及其他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同时,本标准强调本系列各专业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套使用。另外,本标准规范体系的落实和执行,还需要有关标准的支持,其支持体系如下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支持体系示意图。统一标标准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工艺 检测方法标准 评优标准工法、 操作规程 工作标准 基本试验 现场检测 建筑优良工程评优标准工艺标准 企业标准 管理标准 方法标准 方法标准 二、术语本章中给出的17个术语,是本标准有关章节中所引用,除本标准使用外,还可做为建筑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引用的依据。三、基本规定1、本条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必要的质量责任制度,对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了较全面的要求,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应为全过程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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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T77-201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程JGJ160-200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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