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规划

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包括什么

重大的工程项目,技术要求严格、工艺流程复杂、设计有往往缺乏经验的情况下,为了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来完成,即: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技术成熟的中小型工程,为了简化设计步骤,缩短设计时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技术既简单有成熟的小型工程或个别生产车间可以一次完成设计。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是指具有独立的行政组织机构并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具有设计任务书,并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施工的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工程,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的形成生产能力或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按国家的规定,基本建设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环节。根据以上几个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项目分为项目前期工程阶段、施工管理阶段、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按照国家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工作阶段的工作要求,确保国家项目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效益。任何部门、地区和项目法人都不得擅自简化建设程序和超越权限、化整为零进行项目审批。基本信息是指具有独立的行政组织机构并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具有设计任务书,并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施工的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工程,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的形成生产能力或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按国家的规定,基本建设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环节。根据以上几个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项目分为项目前期工程阶段、施工管理阶段、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按照国家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工作阶段的工作要求,确保国家项目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效益。任何部门、地区和项目法人都不得擅自简化建设程序和超越权限、化整为零进行项目审批。根据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项目从前期工作阶段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到施工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阶段的程序简述如下:一、编制项目建议书及批准立项阶段项目建议书的编制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结合行业和地区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和编制的。我们在编制项目建书时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我县发展四大支柱产业、培育县域经济、壮大财源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这一主导原则来进行。项目建议书编制出来后,要及时报送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对项目建议书的审查论证后,即可批准该项目立项。批准立项的主要依据是先有法人后有项目,项目要符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要符合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是:1、项目法人是谁;2、为什么要建设这个项目,其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是什么;3、建设条件是否成熟;4、建设内容及规模是什么,包括产品方案的设想;5、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6、简单经济评价和分析。二、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主要内容是在项目勘察、试验、调查研究及详细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主要阐述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是否合理,反映出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一般说产出大于投入则项目可行,反之,则不可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是:1、总论。包括项目建设的背景、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等:技改项目还要分析说明企业现状和技改的原因等;2、建设条件;3、市场预测;4、建设地址选择方案;5、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和产品方案、技术方案等;6、环境保护;7、劳动定员及培训计划;8、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和构成;9、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10、结论及建议。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论证及批准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投资者根据项目的咨询评估情况对项目最终决策和进行初设计的重要文件。可研报告编制出来后,要及时报送发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或投资者进行审查和评估论证,论证通过后,即可上报审批。一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同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又是银行信贷评估和信贷立项的主要依据。四、项目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阶段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进行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书。技术性项目和技改项目则可直接编制技施设计。一般小型基建项目(指非生产性工民建项目)也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改部门审批,其它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由发改部门审批。初步设计文件一经批准后,项目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建设规模、建筑结构和总概算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确需修改和变更,则必须征得原设计单位和原批准单位的同意,并编制修正概书上报审批。五、项目初步设计或技施设计批准后,下阶段要进行以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即:开展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工作、资金筹措和落实到位(含资本金的筹措和落实),办理环评等相关手续;接着可进行工程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队和办理开工报告审批工作。按规定组建工程监理机构或聘请一个或多个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对项目的全过程或某一单项工程、某一阶段的工作进行监理。在资金筹措方面,首先必须按规定筹措和落实项目资本金,然后再争取银行贷款、项目专款和外援资金以及其他资金。目前,项目资金的筹措可以按以下项目分类进行筹措。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以争取以工代赈资金、战恢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发展资金、公路、水利、电力、通讯建设专款等解决。2、财源建设项目:主要可以争取以工代赈资金、战恢资金、省财政财源建设专项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和正常银行贷款等解决。3、社会发展项目,主要可以争取教育专款(包括国家计委扶贫教育希望工程专款)、卫生专款、广播电视专款、战恢资金等解决。此外,还可以抓住上海南汇县对口帮扶的机遇,争取他们的扶持和援助,创造条件争取外资的投入。项目在报批新开工前必须办理项目报建注册登记和由审计机关对项目的资金来源等有关内容进行审计。六、项目实施阶段。项目批准开工后,则可按批准后的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批准投资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同时需要做好生产性项目生产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如原材料、动力供应、员工培训等。七、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最后一道环节,是全面考核本建设或技术改造的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也是工程转入生产和使用的标志。工程验收要由建设单位向组织验收的机关报送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图,然后由验收机关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并组成工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后要根据验收结论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验收后要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和交付使用或投入运行。生产性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或投入生产后还应进行项目后评价。根据项目的大小、评估时间可选择在1年以上,2年以内(或按生产周期计)。一般由项目投资者或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估。附: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审批。根据上述几个建设程序,可将建设项目分为项目前期工程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管理。1、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主要由发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评估和审批。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改部门审批,其它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由发改部门审批。2、施工阶段的管理,主要由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监理公司进行管理。3、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明确划分出生产基本建设项目由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技改项目由经贸委组织有关部门审批;一般工民建项目由建委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其他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由发改委、建委汇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和建设时间的问题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的规定都出自各个省份的地方法规,目前为止,建设部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建议你根据你所在地的省份,查找某某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或者条例。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view/1225026.htm  比如江苏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是1年,见于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完用地手续,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四川省的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都是6个月。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时间:根据规定,申请报告中包括中止施工时间。

项目建设需要哪些审批流程是什么?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 1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 、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 、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 、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施工许可证》; 3 、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工程竣工结算书;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 、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类别核定书; ( 3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6 )图纸会审记录; ( 7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 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9 )工程施工进度表; ( 10 )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 12 )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 13 )竣工图。 2 、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图。

项目建设依据是指什么

就是你们这个项目的立项依据,查查产业政策指导名录,看看你们的这个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通常应该是鼓励类或允许类。

规划设计条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是一回事吗???

完全是两码事。规划设计条件是规划主管部门对于土地开发强度控制所出具的设计条件,包含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多项指标的硬性控制。规划设计条件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用以评估地价、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规划许可的证件之一(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规划主管部门对于项目用地符合规划的认可证件。它实质上是个证书,有编号,带有项目信息(位置、规模等)。手工打字,复制请注明出处。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区别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2、建设项目规划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城乡规划的要求。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不含文件制作、颁发时间)。受理形式:书面申请申报主体: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储备机构类型:

项目建设批前公示是什么意思

  意思:批前公示是动工前的公告,意思是说要动工。如果批示期内,有人持反对意见的话,可能会考虑。批示完后就可以说进入正常的建设程序。一般说批示只是形式。  项目建设:是指具有独立的行政组织机构并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具有设计任务书,并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施工的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工程,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可以独立的形成生产能力或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  按国家的规定,基本建设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环节。根据以上几个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项目分为项目前期工程阶段、施工管理阶段、竣工验收三个阶段。按照国家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工作阶段的工作要求,确保国家项目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效益。任何部门、地区和项目法人都不得擅自简化建设程序和超越权限、化整为零进行项目审批。

项目建设依据是指什么

就是你们这个项目的立项依据,查查产业政策指导名录,看看你们的这个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通常应该是鼓励类或允许类。

项目建设需要哪些审批,流程是什么?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 1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 、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 、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 、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施工许可证》; 3 、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工程竣工结算书;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 、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类别核定书; ( 3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6 )图纸会审记录; ( 7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 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9 )工程施工进度表; ( 10 )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 12 )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 13 )竣工图。 2 、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图。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分别是做什么用的

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土地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是代表初步的规划选址意见,即同意选址。按照《城乡规划法》,只有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其他不需要。这个是最先要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会注明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面积、位置,以及建设项目的规划平面布置。这个是第二步。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可以到土地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直白的说,就是证明这块地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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